木地板招商加盟政策
木地板招商加盟政策一 、經甲方授權,乙方享有甲方 玉林の源地板 品牌產品在 省 市 縣(區)的特許專賣經營資格,并在 提供 平方米以上的經營面積,專營甲方系列產品(不允許在店內擺放非玉林之源標識的其他產品),如乙方所在地有與甲方戰略聯盟合作關系的商場,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內進駐開設甲方產品專賣店,否則,甲方有權在該商場內開設第二家專賣店。
二、品牌保證金收取標準:
| 省會 | 地市 | 縣級 | |
| 標準 | 10萬 | 2萬 | 1萬 |
| 備注:經銷合同終止后,一年內全額返還。 | |||
本合同品牌保證金按照 執行。
三、 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專賣店裝修施工圖紙設計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圖紙施工,如需改動,則須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,并經甲方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。
四、 乙方專賣店開張時,甲方負責指導擺場,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相關證書、產品宣傳冊、標價簽等形象用品。其它形象用品如飾品、地毯、吊燈等由甲方統一定制,向乙方有償提供。所有形象用品的運費皆由乙方承擔。
五、專賣店裝修補貼標準及返還方式:
1、甲方對乙方提供專賣店裝修支持: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設計圖,進行專賣店整體裝修。甲方根據乙方裝修完工后拍攝的現場圖片進行檢查驗收合格,按乙方實際使用面積裝修部分,給予裝修補貼。
2、甲方對乙方提供專賣店樣板支持:
專賣店裝修所需強化地板樣板按經銷商價格5折,實木多層樣板按經銷商價格6折計算,實木地板樣品按照經銷商價格7折,樣板費用不返還。
3、裝修補貼返還標準(以年度合同銷量為準):
(一)本合同按照 元/平方標準執行。
(二)補貼以沖抵乙方貨款形式返還,裝修驗收合格返還總金額的50%裝修補貼,其余兩年內返還,第一年完成合同任務返還20%,第二年完成合同任務返還30%,如沒完成合同任務,相應年度補貼自動清零,不再予以享受。
(三)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,私自改動裝修風格,視同乙方放棄享受裝修補貼。
六、年度返利:(促銷產品和特價產品不計入年度返點和裝修返點,但計入年終任務)
(一)年度返利政策
| 年度合同任務達成率(A) | 年度合同完成銷售額返利 | |
| 強化 | A≥90% | 1% |
| A≥100% | 2% | |
| 多層和三層 | A≥90% | 2% |
| A≥100% | 3% | |
| 實木 | A≥90% | 3% |
| A≥100% | 4% | |
| 進口實木 | A≥90% | 4% |
| A≥100% | 5% | |
| 備注:年度銷售任務定量標準: 省會:5萬平方; 地級市:1萬平方; 縣級:0.5萬平方 | ||
(二)本合同按任務量 平方執行。
七、廣告支持
1、甲方與乙方按1:1的比例進行區域廣告投放。
2、乙方在廣告投入前需將整體方案上報甲方,經甲方審核批準后,由甲方市場部與乙 方共同操作實施。
3、廣告費用需由乙方出具正規發票、廣告合同、播放時刻表、圖片及照片等相關資料后方可核銷。
4、廣告費用的核銷方式沖抵乙方的提貨款。